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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 昆明今年春节二环路在2月3日至2月24日可以放鞭炮了

老昆明 发表于:2013-02-06 22:56 楼主 [回复]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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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今年新出台的《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再次进行宣传,并对燃放区域做出明确规定,违反爆竹燃放和管理行为的将受到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


规定明确,今年春节期间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5区及高新区、度假区、经开区共8个主城区列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限制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及燃放时间为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24日(正月十五) ,共22天。“传统民俗民习和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除外,其他时间这些区域一律禁止燃放。”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王玮介绍,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并由主办单位负责向社会发布公告。


“以前大面积划定禁止燃放区域的方法不太适用。”王玮说,新出台的规定取消了对二环内禁放烟花的限制,并于今年1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主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限也比以前多出5天,以往主城区可燃放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


同时,规定对禁止燃放地点进行了细化,增加到了12类。王玮介绍,若在禁燃区放爆竹可罚100元至500元;举办焰火晚会活动方未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公告可罚1000元至5000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实行统一封签、未建立烟花爆竹采购、销售档案等行为,可罚1000元至5000元。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将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打击查处力度,市民若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及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12类地点 禁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公园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地铁、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海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云南信息报     记者徐琪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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