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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 电动车开6年,发票合格证被水淋,可不可以不上牌

[匿名] 发表于:2013-08-09 23:27 楼主 [回复] Top
[匿名] 用户等级 积分:1 金币:5 人气:6 给Ta留言
我的电动车都开了6年了,以前不用上牌,那些发票,合格证早就被水淋坏了,不见了。
现在可不可以上牌?
买买桑桑 发表于:2013-08-09 23:33 沙发 [回复] Top
买买桑桑 用户等级用户等级用户等级 积分:7057 金币:20 人气:10 给Ta留言
这能有办法吗?不上牌?被水淋怕不是解决方法吧?
老昆明 发表于:2013-08-09 23:34 板凳 [回复] Top
老昆明 用户等级用户等级 积分:10500 金币:744 人气:383 给Ta留言
特殊贡献 管理团队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八条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本条规定的申请办理登记期限届满前,可以凭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和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临时上道路行驶。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州(市)或者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登记点交验电动自行车,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以及产品相关技术参数说明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的,应当当场查验车辆、审核材料,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和本省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和本省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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